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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停修不退學分費,日後計算已繳學分費時,停修科目因未取得學分,也不計入。

停修制度

加退選結束後,若欲調整修課退選課程,可辦理《停修》。

停修之科目會記載於中英文成績單上,成績欄分別以「退選」「withdrawal」登錄

時間

依行事曆訂定時間辦理,約為學期間第8至11

方式

由「校務資訊系統」下載「停修申請表」

簽章

申請單經任課教師、導師(研究生請找指導教授)、系所主管簽名

不退學分費

不可低修

  • 停修不限科數

繳至課務組

  • 申請單須送至課務組處理。課務組收件核可後,當場發給收據,即完成停修作業。
  • 學生不須再上網退選,但請自行進入選課/選課情形查詢確認
  • 若欲利用《成績查詢》及《修課同學查詢》此2項功能,須待停修結束後,資料才會更新

步驟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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