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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公告】109學年度第一學期研究生新/舊生註冊須知

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新/舊生註冊須知,詳如附檔。

繳交學雜費時間:109/08/25(二)起至109/09/14(一)止,繳費單請自行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

新生註冊日:109/9/11(五)

舊生註冊日:109/9/14(一) (開學)

※重要事項:

1. 依據本校學則第十條規定:學生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上課開始日(含)前繳交各項應繳費用,學生若未能於上課開始日次日起五日內完成註冊者應申請延期註冊,延期註冊以上課開始日(含)後兩週為原則,逾期未完成註冊者,除情況特殊經專案請准延緩註冊外,應予退學。

2. 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核准註冊日前辦妥休學程序、及辦理就學貸款同學,請勿繳費

3. 欲抵免該修讀學分者,學分抵免申請表請至「校務資訊系統」→「抵免學分」→「研究生學分抵免申請」→輸入抵免資料,確定無誤後印出簽名。其欲抵免之學分未列入畢業學分者,請先持申請表由原就讀學校蓋證明章,於9月8日(二)起至9月16日(三)繳送學分抵免申請表至註冊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未上網建檔或已上網建檔但紙本未送達者均視同未申請。

4. 未經同意而具雙重學籍者,一經查獲應予退學:

如有雙重學籍情事,依學則第37條應於雙重學籍事實發生的當學期上課開始日前,向所屬系、學位學程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始具雙重學籍資格;雙重學籍審核標準由各系、學位學程自訂。

5. 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先詳閱「生輔組首頁」就學貸款公告事宜。

(臺灣銀行於109年8月1日開放填寫線上申請書,請先登錄 https://sloan.bot.com.tw/ 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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